大众网·海报新闻东平2月18日讯(记者王静)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2月18日,东平县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通知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措施
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及市以上驻东平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现就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出门必须戴口罩,外出严禁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二、出入必须测体温。居民出入居住小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一律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
三、扫码不登记。居民按规定扫描“泰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