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坤6月5日,东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暨院校合作签约仪式在银山法庭举行。泰安市委副书记、东平县委书记曲锋和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云三共同为东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唐倩和县法院院长张海鹏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亓宗宝在仪式上致辞,表示将充分利用东平法院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不断提高环境资源领域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培养一批优秀的法律研究人才和司法实务专家。泰安市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岱峰在致辞中说,东平法院作为试点法院,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全市法院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在审判程序、裁判方式、生态修复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共同努力打造环资案件审判的“泰安样板”,努力开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局面。东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锋希望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和《东平湖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为东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据了解,东平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依托银山法庭建立环境资源法庭,并设立了全市首个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法庭启用后,将对全县内涉及环境资源公共利益保护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和与环境资源相关的高度危险责任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专业审理,并建立会商机制,不断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