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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如东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复业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根据南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7号通告精神,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年秋季学期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表》(附件2)进行自查,同时签订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章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在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复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强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常态化防控监管,落实“五有”措施,即“有工作专班、有工作机制、有实施细则、有管理规范、有信息上报流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定期会商、联合督查等制度。
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1.非学科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年秋季学期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表
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代)
年9月6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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