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下列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发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请向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举报,举报-。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年第三批)
蒙加睦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菁盛乡东成村加乐队9号,公民身份号码:****X。执行标的:元。
叶鲜快
女,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苏利社区六良五队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11元。
黄建普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苏利社区六良五队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11元。
覃忠汉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镇镇兴村定社队2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81元。
韦海益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镇上江村北四队3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78元。
苏宝方
男,户籍所在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永安镇安化村中料队34号,公民身份号码:****X。执行标的:.21元。
蒙华玉
女,户籍所在地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兼爱乡兼爱村大屯73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71元。
潘立平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龙燕村古六队10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欧金荣
男,住湖南省攸县网岭镇罗家坪村欧家组欧家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蓝华喜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八甫村八一队04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谢吉临
男,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一巷30号2号楼1单元,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韦寿敏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镇大定村下湾队10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4元。
周威伶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映山村下映队7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梁星
男,住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镇九顿村街三队22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13元。
黄克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崇文村七加队17号。公民身份号码:****X。执行标的:元。
林财
曾用名:林江,男,住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塘龙村林二队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梁吉秀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镇江仰村弄勾队4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黄建明
男,住广西平果市太平镇仰良村上爱屯19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6元。
蓝飞琼
女,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菁盛乡尚文村加任队11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王敏郦
女,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镇板买村拉磨队6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韦国江
男,户籍地所在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镇骨龙村美上队,现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屏山南路16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4元。
韦炳托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三合村邦一队8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59元。
卢炳浓
男,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永安镇安仁村仁王队01号,公民身份号码:****。执行标的:元。
法条链接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都安法院河池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