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之所以逃过一死,除了他的一番操作之外,还因为运气特别好。
武松去东京出差回来之后,得到了哥哥武大病死的消息,武松是何等精细的汉子,哥哥武大身体一向很好,怎么这就病死了?况且,武松对潘金莲这个嫂子早就有所起疑,所以他下定决心要查个清楚。
武松通过郓哥,基本上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又从何九叔偷偷留下的骨头中,获知了武大死亡的真相。
人证物证俱在,武松一纸诉状把西门庆靠到了知县处,然而,收受了贿赂的知县却包庇西门庆,糊弄搪塞武松,原本想靠正常途径求个公道的武松,最终走上了杀人报复的道路。
根据大宋律令,杀人者必定要偿命,但武松最终却仅被判处“刺配二千里”,那么,武松凭什么保住了性命呢?
武松巧妙利用了舆论,把阳谷知县逼得无法选择
很显然,知县是偏袒西门庆的,武松拿出的物证、寻来的人证,足以证明西门庆与潘金莲的奸情,以及二才作案的动机,以及作案的手法。然而知县的回答是:你且起来,待我从长商议,可行时,便与你拿问。
明明证据确凿,却要“从长商议”,和谁商议?怎么商议?商议个啥?怕不是再找西门庆敲一笔吧?
“可行时”的意思,就是方便的时候、时机成熟的时候。什么时候去传讯缉拿西门庆,得知县老爷说了算。这是典型的官场糊弄搪塞拖延之语,潜台词就是:这事就这么算了。
但是很显然,武松并没有听懂知县的意思。也难怪,在武松看来,这种虱子头上明摆着的事情,还用说吗?难不成知县要公开包庇凶手吗?
天真的武松第二天又去见知县,知县仍然劝他就此收手,更何况当天夜里西门庆打听到武松告状的事,连夜花了大量的银两,企图摆平此事。
在知县看来,一般人是舍不得都头这个位置的,在西门庆看来,只要武松“按律法告状”,一切所为都在官场的框架内,绝不会有问题。
可武松偏偏没有按规则出牌: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自己要个说法。他直接杀了西门庆、潘金莲,把知县直接逼进了死角。为什么逼进死角呢?
首先,西门庆与潘金莲的奸情,整个阳谷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们合谋毒杀武大,大家也都知道真相。
其次,武松杀完人之后并没有潜逃,而是带着所有的人证物证,堂堂正正来到阳谷县大堂,这起杀人案件,已经惊动了整个阳谷县,知县审案,等于是在阳谷县所有百姓的“监督”之下进行的。武松提供的人证、物证,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没有一丝能够置疑和疏漏之处。
西门庆与潘金莲、王婆合谋杀害武大一案,铁证如山!他知县敢当着全阳谷百姓的面颠倒黑白吗?他还要不要官声?难道他不怕有人告状?难道他没有政敌?
而且,武松作为打虎英雄,在阳谷民间有着崇高的声望,而且他是为含冤而死的哥哥复仇,天生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也博得了阳谷百姓的同情与声援。
在书中有这样的描写:这阳谷县虽是个小县分,倒有仗义的人:有那上户之家,都资助武松银两,也有送酒食钱米与武松的。武松到下处,将行李寄顿土兵收了,将了十二三两银子,与了郓哥的老爹。武松管下的土兵,大半相送酒肉不迭。
难不成堂堂大宋知县,要去包庇一对奸夫淫妇?知县还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如果从利益的角度来看,西门庆已经死了,再去维护他也不会得到任何好处,何必与舆论作对呢?
再说了,武松不管怎么说,也是县里的工作人员,如果一味下死手,未免寒了其余吏员的心。综合考虑之下,知县最终改了对武松有利的供词,将武松押解送往东平府!没错,宋朝的死刑审核是非常严的,把人交到上面,既甩了锅,又获得了好名声。
东平府的权谋与武松的幸运
武松的命运,其实掌握在东平府府尹陈文昭手中,因为只有他才有最终的裁判权,如果他一定要判武松死刑,武松只能等死。然而,武松是幸运的,他碰到了一个有正义感的好官。
能够做到府尹的,没有一个省油的灯,哪个不是头脑聪慧、手腕老辣的角色?东平府陈府尹,看过供状、再一一审问之后,对这起案件的过程了然于胸。
陈府尹是怎么做的呢?陈府尹哀怜武松是个仗义的烈汉,时常差人看觑他,因此节级、牢子都不要他一文钱,倒把酒食与他吃。陈府尹把这招稿卷宗都改得轻了,申去省院,详审议罪。却使个心腹人,赍了一封紧要密书,星夜投京师来替他干办。那刑部官有和陈文昭好的,把这件事直禀过了省院官。
陈府尹的态度,决定了整个事情的走向:他非常欣赏武松的行为!
第一,他让人照顾在狱中收押的武松,不允许狱吏敲诈他,还好吃好喝侍候着,摆明了说:这是陈府尹照顾的人,谁敢虐待武松?
第二,他让人把武松的供状改轻了,对于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讲,在关键处改几个字、换个说法,看起来差不多,但你再看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三,陈府尹动用了私人关系,写了密信,派心腹连夜前往京城刑部,找自己的同年或者老乡打通了关节。
陈府尹绕过了省院官直接把事情捅到了刑部,刑部肯定要打招呼,等将来走流程的时候,难不成省院的还会驳了上级系统的面子?顺水人情谁不会做啊。
一番运作之后,武松仅被打了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连杀两人,这个判决可以说很轻了。
武松逃得一死,其中的关键人物就是陈文昭,他不仅运用私人关系,还承担了绕过上级的政治风险,并且还欠了很大的人情,他图的是什么?
首先,陈府尹欣赏武松的义烈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陈府尹考虑的不仅这些。宋朝是以文治国,如果在东平府治下,发生了当街杀害两人的案件,绝对会影响到东平府的年度考核和官员的官声。
再者,武松杀人事件影响太大,打虎英雄的名声天下皆知、江湖流传,如果他因为替兄长报仇的”义举“而被判处死刑的话,社会舆论一定不会向着东平府。
那么,既惩罚了武松,又把握了尺度,对东平府来讲是最好的选择。这个做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也是顺水推舟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宋朝官员判案的量裁
宋朝的法律其实相当完备,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有相当大的自由度,人犯的生死往往操控在主审官员的一念之间,而宋朝是文官“当家”,他们在审案时,往往会有更多的现实考量。
我们以林冲的案件来对照着看一下。林冲中了高俅的计谋,带着宝刀与他欣赏,结果被高俅拿下,那么,林冲面临的是什么局面呢?
在高俅的指控中:林冲作为军方人员,携带利器进入军机重地“白虎堂”,“欲行刺自己的上司高俅”。
人证物证俱在,知法犯法、行刺上级,性质极为恶劣,高俅请求开封府一定要严惩。那高俅是皇帝跟前的红人,又有物证,林冲算个啥?斩了也就斩了!
然而,开封府根本没有理高俅,为什么呢?孔目孙定问滕府尹: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
就是这句话,决定了林冲的命运,因为高俅的手伸得太长了,书中是这样描述的: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
高太尉自己是没有审判权的,但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经常假手开封府,将不顺从他的人、触犯他的人干掉。
但开封府可不是一般的地方,五代宋初,担任这个职务的都是储君,如周世宗、宋太宗、宋真宗都曾经担任过此职,此外,寇准、包拯、欧阳修等猛人,都曾担任过此职,他们还真不怕高俅。
此前推脱不过,帮高俅办了些事,可你不能没完没了得寸进尺啊,开封府又不是你家的,开封府怎么审案,需要你来教我做事吗?堂堂府尹难道是你的马仔吗?难道我是你的背锅侠?
你想假我的手害林冲性命,我偏不,这事一看就荒唐,凭啥我要帮你背黑锅?最终林冲打了二十脊杖,刺配了事,最终高俅不也是无可奈何吗?至于他派出杀手干掉林冲,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陈文昭在审理武松一案时,也是有诸多考虑和衡量的,他得考虑政绩、官声等等,所以武松最终逃过一死。
当然,陈文昭也是有着相当的正义感的!武松得好好谢谢他。
结语:遍观武松的复仇过程,称得上心思缜密、快意恩仇、杀伐果断
武松当然可以采取夜半登门干掉西门庆,或者是趁西门庆外出时将它干掉,甚至是下毒,制造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谁又能奈何得了他?
武松之所以要在最繁华的大街上的狮子楼,在众人面前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将西门庆干掉,就是因为这样才酣畅淋漓,这样才算报仇,这样才过瘾。
所谓快意恩仇,就是如此!